台灣新聞通訊社-不爽就亂爆!造謠女女師生戀、滾床單 女大生判賠百萬

南部某大學黃姓女學生因故對校內趙姓女講師不滿,竟在校園內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上,四處散布趙師與多名學生搞「女女師生戀」及「滾床單」等不實謠言。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除刑事判處黃女有期徒刑8月外,民事部分再判黃女應賠償趙師100萬3110元。(本報資料照片)

南部某大學黃姓女學生,因故對校內趙姓女講師不滿,竟在校園內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上,四處散布趙師與多名學生搞「女女師生戀」及「滾床單」等不實謠言。趙師不甘名譽受損憤而提告,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除刑事判處黃女有期徒刑8月外,民事部分再判黃女應賠償趙師100萬3110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女於民國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在校期間,明知任課的趙姓講師與葉姓、方姓學生之間並無師生戀,卻因心生不滿,竟在五樓教室外以眾人皆可聽聞的音量,公開向同學宣稱「趙女與葉、方是女女戀,她們在一起」、「有滾床單」等語,甚至嘲諷「趙女超邪教,跟她很好的學生都是教徒」。不僅如此,黃女更自擬校園性別事件申請檢舉調查書遞交校方性平會,具體指摘這段虛構的「女女關係」。

趙師無端捲入桃色風暴,不僅名譽嚴重受損,更因此慘遭學校解聘,並失去國科會博士研究員的工作,收入驟減70餘萬元。身心大受打擊的她,還出現失眠、手抖及體重驟減等症狀,至今仍須至身心科就診並服藥。

趙師提告後,刑事部分,台南地院分別依誹謗罪、散布文字誹謗罪,分別判處黃女有期徒刑4月、6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民事庭法官審理時,黃女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庭辯論,也未提出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視同自認。法官認為,黃女正值成年且智識健全,卻恣意散布不實言論,客觀上已嚴重貶損趙師的社會評價,衡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後,除判決黃女除應填補趙師70萬3110元的薪資損失外,另須支付精神慰撫金30萬元,合計應賠償100萬3110元。

2026/05/2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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