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去年底淡北道路施工挖破自來水幹管,造成淡水區逾6萬戶停水超過72小時。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去年底淡北道路施工挖破自來水幹管,造成淡水區逾6萬戶停水超過72小時,後續理賠作業持續進行中。目前申請與實際受理件數仍有落差,新北市新工處表示,後續將待責任鑑定結果出爐後,進一步釐清賠償分擔與補償機制。民代則指出,淡北道路停水案後續理賠與補償機制仍不明確,還有過去提出的停水補償自治條例也凸顯制度仍待建立。
新北市新工處長簡必琦表示,現場受理理賠申請已結束,後續改採書面方式收件至4月底止。市府於春節後已逐一電話聯繫並發送簡訊通知登記民眾,提醒辦理申請程序。至於先前登記約2000多件與目前申請件數之間的差距,他指出,相關件數仍持續變動,且初步登記資料未進一步篩選,不排除部分民眾資料不齊或尚未提出申請。
簡必琦表示,土木技師公會已進行責任鑑定,預計4月中旬提出報告,釐清承包廠商、圖資提供單位及設計監造單位等各方責任比例。待結果出爐後,除既有理賠外,後續涉及個案損失部分,將依責任歸屬由相關單位協商處理。
新北市議員陳偉杰指出,近期接獲不少民眾反映,理賠過程面臨舉證困難,例如購水未保留發票,或因停水導致水塔、馬達損壞等間接損失,難以納入現行賠償範圍。他表示,過去已提出「新北市停水災害補助自治條例」草案,主張針對非計畫性停水且連續超過48小時的情形,應由市府提供補助性質的生活扶助,而非僅限於損害賠償。
陳偉杰指出,現行制度多以減免水費為主,對受影響住戶與店家實質幫助有限,因此草案也規畫補助金額每戶不得低於5萬元,盼建立明確補助標準。他認為,目前市府已進行第一階段賠償,後續更關鍵的是補償制度的建立,應在責任鑑定出爐後,進一步完善補助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時,民眾仍須承擔不確定風險。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則質疑,停水事件後續處理引發的民怨,關鍵在於市府說法前後不一。她指出,初期市府曾提及將賠償財務損失、營業損失及外宿費用,但後續實際可申請項目縮減,外宿補助亦僅剩每人每日150元,且議會曾提及的減收一個月水費,仍須待責任鑑定結果出爐後才能確定。
鄭宇恩表示,市府應一次對外說明清楚賠償與補償範圍,釐清哪些項目由市府處理,哪些需由民眾自行循民事途徑求償,避免資訊不明確,讓受影響民眾再度承受停水事件帶來的困擾。
2026/04/12 15:0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43687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