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大湖鄉某餐廳,招牌菜「薑絲炒大腸」深受顧客喜愛,去年底1名男子前往該餐廳消費,卻未能如願吃到這道菜,老闆先向同業調貨,再邀請他回店享用美食,竟意外吃上恐嚇官司,近日苗栗地檢署偵結後,予以老闆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2025年底,該名男子前往餐廳用餐,為的就是招牌菜「薑絲炒大腸」,卻與最後一份擦肩而過,男子憤而離開餐廳,並在Google留下一星負評,還進一步致電餐廳抱怨此事。
老闆想要化解誤會,特地向同業調來食材,並回電男子表示:「哥!你那麼想要吃的大腸,我已經向別家調貨回來了,現在請你回來店裡吃。」,孰料,男子誤以為遭老闆恐嚇,隨即向派出所提出告訴。
檢方認為,老闆言論不符合恐嚇罪構成要件,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2026/04/12 11:1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131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