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賴清德力挺!食藥署「紅黃綠」新制下半年上路 食品健康分級更直觀

現在民眾外食比例高、飲料成為日常。為讓民眾更直觀掌握食品健康程度,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宣布與國民健康署合作推動「紅黃綠」食品標示制度,透過三色分級呈現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協助消費者在選購時快速辨識較健康產品。相關指引已完成研擬,預計今年下半年推出。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不健康飲食為造成慢性非傳染性疾病(NCDs)之重要危險因子之一。依據國民營養調查結果,18歲以上成人中約63%鈉攝取量超過建議標準,另有17.3%游離糖攝取占總熱量比例逾10%。國際研究亦顯示,於食品外包裝正面採用具詮釋性(interpretive)之營養標示,有助消費者更直觀理解產品營養資訊,並支持其做出較健康的選擇。

為此,食藥署與健康署已蒐集國內外實證資料及政策經驗,並參考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抽樣調查結果,邀集醫學、營養及食品等領域專家與相關團體,多次召開專家會議進行研議,建立制度設計共識,確保政策兼具科學性與可行性。

食藥署表示,目前草擬之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指引,將以每100公克(固體)或每100毫升(液體)為標示基準,針對糖、鈉及飽和脂肪三項營養素,採「紅黃綠」三色分級標示,其原則如下:

1、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低於以下範圍時,得標示為綠色:(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1.5公克。(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2.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0.75公克。

2、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超過以下範圍時,標示為紅色:(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15公克、鈉500毫克、飽和脂肪4.5公克。(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7.5公克、鈉250毫克、飽和脂肪2.25公克。

3、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介於兩者之間時,標示為黃色。

食品標示「紅黃綠」 的概念,在114年4月27日健康台灣全國論壇會議中,由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郭素娥前理事長提出,並獲得賴清德總統、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一致支持。食藥署後續將徵詢各界意見後推動,引導及鼓勵食品業者朝向對國人較健康的食品研發,共同打造健康台灣。

國健署社區健康組科長秦義華指出,標示基準係依國民營養調查結果,考量國人鈉與糖攝取過量情形,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攝取量與國際制度,經超過半年研議及至少4次專家會議訂定標準。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現行包裝食品雖有營養標示,但資訊繁雜不易理解,此次導入紅黃綠分級,將標示簡化置包裝正面,讓民眾一眼就能判斷健康程度。他說,該指引採自願性標示、屬政策引導,盼透過市場機制帶動業者朝較健康配方研發。今年完成後正式函知,業者亦可依基準先行標示,但如果標示一定要正確、若有誤或不實,可依《食安法》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2026/04/11 10:2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0899&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