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5月大女嬰窒息亡!專業保母「下樓做家事」獨留她…判賠家屬610萬

屏東領有合格證書的蔡姓女保母,2025年3月間受託照顧僅5個月大的潘姓女嬰時,卻在居家托育期間,為了處理家務將女嬰獨自留在2樓,導致女嬰誤吞異物窒息,蔡女驚覺闖下大禍時,孩子已臉色蒼白、失去呼吸心跳,雖經搶救仍於1個月後宣告不治,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除了刑事部分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1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蔡女需賠償女嬰父母610萬元。

判決指出,2025年3月間。領有合格保母證照的蔡姓女子,當天在住處照顧5個月大的潘姓女嬰,卻疑似貪圖一時方便,將女嬰單獨留在2樓,自己則下樓處理家務,不料,就在這短短約20分鐘的空檔,好奇的女嬰抓取身旁異物放入口中,隨即發生窒息狀況。

當蔡女再次上樓查看時,赫然發現女嬰早已面色蒼白、無任何生命跡象,儘管蔡女當下嘗試自行急救約5分鐘,並緊急通報警消送醫,但經過一個多月的搶救,幼小的生命仍回天乏術。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時,蔡女雖在庭上坦承犯行,但在檢方偵查初期卻有妨礙司法調查的行為,甚至導致相關物證遭到破壞,影響真相釐清,法官衡量其過失程度與事後態度,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1月徒刑。

在民事賠償部分,痛失愛女的潘姓父母悲痛萬分,向蔡女提出撫養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1434萬餘元的求償。儘管蔡女辯稱金額過高無力負擔,但法官認為蔡女身為領有證照的專業人員,理應具備高度專業注意義務,卻因疏忽導致無法挽回的悲劇,最終裁定蔡女應賠償女嬰父親310萬8245元、母親300萬元,總計610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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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3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0548&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