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板橋幼兒園惡園長強脫6歲女童衣褲致傷!恐是慣犯疑施暴幼童長達20餘年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今天(10日)踢爆板橋1家惡質《私立欣勵德幼兒園》對大班6歲女童施暴的不當管教案件!陳姓女園長竟在全班幼生面前,強行脫去女童衣褲,且在拉扯中背部受傷,更造成女童背部嚴重挫傷。記者會中,另1名家長也指控,自己就住在幼兒園附近,跟園長已經認識20多年,自己的兒子、孫女都被園長打過,自己曾告誡園長,但講了很多年「妳不要再打小孩」,但她始終就是不改,打完小孩就帶去買糖果吃、擦蘆薈膠,再來跟家長解釋孩子的不對。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今天偕同家長召開記者會並公開監視器畫面,事件起因是幼兒園大班女童玩水時將另一名男童的褲子弄濕,園長以此為由在全班幼生面前,以粗暴手段強行脫去女童衣褲,甚至將上衣拉至頭部遮蔽臉部後擰轉衣物,導致女童在掙扎過程中背部嚴重挫傷。

據了解,《私立欣勵德幼兒園》的負責人是陳姓園長的先生、女兒是安親班教師,其他親戚也在該幼兒園任職,彼此相互袒護,打小孩的事情連附近早餐店、街坊鄰居都有耳聞。

另一名家長在記者會中也指,她家住在幼兒園對面,兒子讀幼兒園也被打過,她與園長認識20年,每次告知園長不能打小孩但都講不聽,甚至孫女就讀時也遭語言霸凌,更常做惡夢,園長處理方式就是每次打完就買糖果及買蘆薈膠塗抹,再向家長坦承不對,根本就是慣犯。

教育局對此回應表示,4月7日接獲婦幼隊通報,板橋私立欣勵德幼兒園4月2日中午疑有不當對待幼生情形,4月8日立即派員到園稽查。畫面顯示陳姓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情節重大,教育局已立即要求該園長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後續如查證屬實,行為人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情節重大者,最重可處園方21萬元罰鍰,並廢止設立許可。

教育局說,警方偵辦後已將陳姓園長依涉傷害罪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教育局同時也查獲該園有幼小混齡教學及師生比不符規定等違規情形,依法裁罰園方12萬元,並依規定公告園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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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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