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陳姓男子,平時住在住宅大樓套房,先前清晨發現樓上鄰居大門未鎖,他竟直接開門潛入對方住家,趁女住戶小萱(化名)熟睡時偷摸下體,對方驚醒後放聲大叫,小萱丈夫被吵醒後起身逮人;高雄地院依侵入住宅罪判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乘機猥褻罪部分,陳男則被判1年4月徒刑。
檢警調查,陳男承租該大樓的2樓套房,小萱及其丈夫則住在3樓;前年2月13日清晨5時許,陳男發現小萱住家大門沒鎖,遂直接開門進入屋內,他見小萱及其丈夫睡在涼蓆上,竟一時色心大起,陳男趁小萱熟睡時撫摸大腿內側,再一路往上摸到下體。
當時小萱穿著短褲睡覺,睡到一半突然感覺很癢,起初她誤以為是老鼠,直到睜眼後才發現有人偷摸她,小萱嚇得大喊:「色狼!」,睡在一旁的丈夫也跟著醒來,眼見陳男準備逃走,丈夫立刻衝上前去逮人;陳男下跪請求小萱夫妻原諒,但他面對女方質問:「為什麼要摸我?」,卻沒有立刻否認此事。
陳男辯稱,他的確有闖入小萱住家,但自己只是觀看屋內格局,根本沒碰小萱;小萱丈夫證稱,案發後妻子一直哭泣,後來還開始做惡夢,甚至出現失眠、頭痛等症狀,諸多反應與性侵被害人狀態相符。
法官認為,陳男未經同意闖進樓上住家,明顯破壞鄰居居住安寧,又趁女住戶熟睡時猥褻得逞,顯然是為了滿足自己性慾,侵害女方性自主權,行為惡劣;考量陳男沒有前科,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亦未與夫妻倆和解、賠償或道歉,遂依侵入住宅罪判陳男3月徒刑,乘機猥褻罪部分則判1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2026/04/07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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