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質疑檢方對販售小物所得認定為政治獻金的標準不一。前總統蔡英文辦公室今天強調,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的募款與經費申報均依法辦理,並經查核確認符合「政治獻金法」規定。
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表示,每個總統都有設置的商業公司賣小物,檢察官說賣小物的錢是政治獻金,沒有入政治獻金戶就是貪汙侵占,奇怪的是只有木可公司要算政治獻金、是貪汙侵占;其他扁帽工廠、小英商號和賴桑小舖都是私人商業公司都不違法嗎,請問民進黨你們開的法院標準是什麼。
蔡英文辦公室(簡稱蔡辦)晚間對此做出3點說明,首先,有關2012年總統大選募款,競選總部相關經費支用與申報均嚴格遵循法規;其次關於3隻小豬等小額捐款,競選團隊當時回收時設置實名登記機制,確保捐贈主體顯名意願及金額,符合政治獻金法身分及金額限制;帳戶資金運用嚴格落實內控管理,依法核銷並申報。
蔡辦表示,第3是該次選舉會計報告經依法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於民國101年獲監察院查核公告在案,確認競選經費收支程序與申報內容均符合「政治獻金法」的規範。
2026/04/03 22:1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42138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