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陳姓男子找外籍女子性交易,結果完事後假冒警察,要求檢查女子的包包及行李,女子信以為真配合搜查,事後女子因陳男不給錢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認為陳男前科累累,又假冒警察,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4年8月10日晚間10時許,陳男與一名外籍女子相約至旅館性交易,陳男支付款項後,突然假冒員警身分,對女子表示「我是警員,我要來查你有沒有使用毒品」、「請你將化妝品的包包跟行李打開,我檢查看看有沒有毒品,如果沒有,我就將手機還給你」。
女子信以為真,打開隨身行李讓陳男檢查,隨後二人因款項支付問題發生肢體衝突,女子慘遭毆打成傷,氣得對陳男提出強盜告訴。檢警調查後,將陳男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起訴,強盜罪嫌則不起訴處分。
法官審酌陳男有多項犯罪前科,又假冒警察,毀損警察形象及執行職務公信力,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處陳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2026/04/03 15:3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726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