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允許軍人攜私人武器進軍事基地 美戰爭部長:保護個人安全必要措施

美國戰爭部長赫格塞斯。圖/法新社

美國戰爭部長赫格塞斯今天援引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以及近年全國各地軍事基地發生的槍擊事件,宣布他將允許軍人攜帶私人武器進入基地。

美聯社報導,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在他發布於社群平台X的影片中表示,他將簽署備忘錄,指示基地指揮官允許士兵攜帶私人武器,並把這當作「保護個人安全的必要措施」。

赫格塞斯指出,若否決相關申請,必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理由。

當美國軍事基地發生槍擊案,外界經常質疑為何軍人無法取得武器自衛。這類事件從個別軍人間的衝突到造成重大傷亡的事件皆曾發生,例如2009年德州胡德堡(Fort Hood)陸軍基地一名精神科醫師開槍濫射同袍,造成13人身亡。

美國戰爭部的政策禁止軍人在未獲高階指揮官許可的情況下,攜帶私人武器進入軍事基地,且有嚴格的武器存放規定。

一般而言,軍人必須依規定從安全存放處領取槍枝才能前往基地內的打獵區或靶場,並在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所有槍枝。除靶場、打獵區或士兵在受訓時可使用未裝填彈藥的制式武器,憲兵通常是基地內唯一的武裝人員。

2026/04/03 17:5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13/942117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