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67歲閆姓女司機,上月31日駕駛計程車載送彭姓女乘客(46歲),欲前往新生南路一段巷內餐廳;孰料,閆女駕車行經新生北路二段時,因回頭確認門牌號碼,導致車輛先輾過洪姓女行人(43歲)左腳,再撞上人行道上的燈桿才停止,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隨即將彭、洪2女送醫救治,警方則在現場測繪圖表,並依A2車禍成案處理。
大安分局表示,上月31日下午2時許,閆女駕駛計程車沿新生南路二段北往南方向行駛,欲載送彭女前往新生南路一段巷內某餐廳,閆女疑似路況不熟且分心駕駛,正當她回頭確認門牌號碼時,整部車輛開始往右偏移,先輾過正在等待穿越路口的洪女左腳趾,再追撞路旁人行道上的燈桿才停車。
警方到場後發現,彭女頭暈、身體多處擦挫傷,洪女則是左腳趾擦挫傷,遂協助2女送醫救治;警方觀察閆女無酒味、酒容,因此並未實施酒測,閆女的車籍、駕籍均正常;這起車禍造成計程車前輪爆胎、右前車頭嚴重毀損,警方已通知拖吊車到場排除,至於燈桿部分,僅有表面些微受損,已通知北市府公燈處到場處理,全案依A2車禍成案處理。
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上路前應預先規劃路線,並隨時注意路況,行經生疏路段應減速慢行,提高警覺切勿分心駕駛,藉以確保行車安全。
2026/04/02 09:3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654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