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目錄: 大陸新娘類地面師集團 專挑老榮民嫁等遺產 高齡長輩應善用「財產信託、意定監護」防詐騙
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近年不時傳出高齡長輩迎來黃昏之戀喜得老少配,子女卻控訴長輩資產被轉移詐騙情事。新北市地政士公關主委蕭琪琳表示,這情況其實也有點像早年台灣有不少大陸新娘,先假結婚取得身分證後就離婚,然後尋找老榮民嫁,待老榮民往生後,就合法取得遺產,短短幾年身價暴漲至上千萬。
根據兩岸人民條例及繼承相關法令,嫁到台灣的中國籍配偶繼承遺產的演變,早期如果只有居留證,配偶最多只能領到現金200萬,且不得繼承不動產;多年修法後的現在,只要有長期居留證,現金部分已取消200萬上限,享有與台灣人同等權利,不動產部分有未成年子女或共同生活事實,便可繼承不動產;至於如果已經取得身分證,那就是台灣人,自然擁有台灣人權利與義務。
大陸新娘類地面師集團 專挑老榮民嫁等遺產
蕭琪琳表示,早年有很多陸籍新娘嫁來台灣,拿到身分證後就跟台灣人離婚,取得台灣身分證後,接著就鎖定老榮民為目標,照顧他、嫁給他,而老榮民年事已大,身體通常早已不大行,即使還行,這類型大陸新娘也會「用力榨乾」榮民的年邁身體,沒幾年就往生,大陸新娘短短時間內就會取得大量財產。
他進一步指出,當年對岸生活條件較差,甚至還有出現集團,也有很厲害的大陸新娘,嫁完一個又一個,不知道榨乾了多少榮民,但老榮民缺人照顧,且真有婚姻生活,即使很像詐騙集團也像地面師,只要不涉及謀殺,就合法合理,可稱呼為「類地面師」集團。
蕭琪琳說,現在大陸生活條件改變,這樣的情況近年就幾乎很少聽見了,不過,這情況其實跟台灣近年頻傳看護嫁給照護的老人,又或者極端的老少配,情況相當類似,也就是一個人老的時候就很脆弱,親近他的人就會有可趁之機,很容易發生這類事情。
高齡長輩應善用「財產信託、意定監護」防詐騙
針對高齡長輩的財產保護,蕭琪琳提出具體建議。若父母一方辭世,子女應考慮使用財產信託,確保資產專款專用。若發現長輩精神狀況已無法處理事務,應儘速申請監護宣告。父母也可在清醒時採取意定監護,自行指定未來的監護人。
不過,他也強調,其實不館年紀輕或年紀大有財產都要小心,尤其是患有慢性病的高齡長者,生理與精神皆需子女特別照顧,若疏於孝順就會給予外人可趁之機。
蕭琪琳呼籲立法機關應展現智慧,在高齡化社會中完善相關法規。他直言雖然法律不能干涉婚姻自由,但對於明顯異常的「老少配」或「高齡婚姻」,行政機關應有更嚴謹的把關機制。子女除了透過法律途徑保障權利,更應加強對長輩的實質照顧。畢竟法律救濟緩不濟急,唯有提前做好資產規劃與親情陪伴,才能徹底杜絕類似情形發生。
2026/04/02 12:0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6581&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