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楊姓退役軍人去年參加軍方後備軍人輔導組織會報,因不滿遭陳姓上尉連絡官勸導離場,竟情緒失控,連續飆罵髒話,甚至揚言「指揮官對我都要畢恭畢敬」,並持續當眾叫囂,事後挨告,法官認為,污言穢語足以使人感到難堪,貶損人性尊嚴,因此,判決楊男應賠償3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基隆市後備指揮部陳姓上尉連絡官,2025年在基隆某餐廳進行後備軍人輔導組織會報,活動結束後,楊姓退役軍人因不肯離去,經善意勸導離場,對方卻情緒失控,連續飆罵髒話,甚至揚言「指揮官對我都要畢恭畢敬」,並持續當眾叫囂。
楊男脫序行為,陳姓上尉連絡官,認為人格尊嚴已遭惡意踐踏,因此提告民事損害賠償10萬元。
審理期間,楊男都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表明證據或有利於己的答辯,因此,法院依據相關證據及調查結果,堪信陳姓上尉連絡官主張為真實。
依據楊男粗鄙謾罵內容,法官認為,非公共事務的客觀評論而與公共利益渺無相關,完全不具有思辨價值的情緒性人身攻擊,且污言穢語足以使人感到難堪,客觀上更足以貶損人性尊嚴傷及陳姓上尉連絡官社會聲望、評價。
法官審酌雙方身分、職業、教育程度、財產及經濟狀況,認為蒙受非財產上損害,倘以金錢換算衡量,應以3000元為相當,因此判楊男應賠償陳姓上尉連絡官3000元,可上訴。
2026/04/02 13:0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6701&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