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民眾黨批法院「選擇性公布」柯文哲開庭影像 北院1理由打臉

台北地方法院31日針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等案,公開言詞辯論及宣判的法庭錄音錄影。不過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痛批北院根本「選擇性公布」,多名證人提到檢方竄改筆錄等部分,通通被剪掉。對此,北院發出聲明,強調公開播送的範圍僅言詞辯論、裁判宣示為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並非選擇性決定。

北院表示,依2025年10月16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事實審法院的法庭錄音錄影,以「不公開播送」為原則。僅於例外情形下,得公開播送「言詞辯論」、「裁判宣示」程序所為之錄音錄影。至於證人交互詰問、勘驗等,屬證據調查程序,依法即不在公開播送範圍,此為法律明文限制,並非個案裁量或選擇性決定。

因此核准的公播範圍,為2025年12月15日起至同年月24日止的全部言詞辯論程序,以及3月26日裁判宣示程序,均為完整呈現,未經任何事後剪輯。外界所指之「言詞辯論前」的證人證述內容,因爲證據調查程序,依法不得公開播送,自不在此次公播範圍,並無選擇性公布或刻意遮掩之情。

北院強調,理解社會各界對司法透明度的高度期待,將持續精進對外說明機制,以促進社會大眾對司法程序及相關制度的理解,並在依法保障訴訟權益與維護程序正義的基礎上,穩健推動司法公開透明。

2026/04/01 15:1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619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