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與人倫的幽微交界處,有一群成年監護社工,他們台灣社會的角落裡,擔任那些被遺忘長者的「無血緣家屬」。本來是在醫院擔任社工的李學玫,因為發現很多個案在醫療端無法做到後續更長遠的規劃,但她總會想著,這些長輩之後會去哪裡?過上什麼樣的生活呢?這些種子,讓她誤打誤撞進入到成年監護領域。這次的專訪,不僅可以了解一線社工的工作內容與心境,還會看到一場跨越監獄高牆與病房床榻的告別,體會社工如何在冷硬的法條中,為失能長者撐起生命的尊嚴,完成「餘生有你」的承諾。
李學玫擔任社工長達8年,在成年監護領域,已經深耕了5、6年。而這段職涯轉折點源自她在醫院服務時,李學玫說,自己在醫院服務時,難免會接觸到一些弱勢族群,特別是街友長輩部分,「當時會發現,街友在進案與出案的過程中,以醫療端的角度好像沒有辦法幫他做到後面更長期的規劃,所以好像他離開醫院之後,這個案子自然而然就結案了,但他之後會去哪裡、過上什麼樣的生活,其實我不知道。」李學玫補充道,因為這情景和感受不斷上演,讓她覺得很遺憾,同時也在心裡埋下了個種子,希望能有機會「接住」這些被社會遺落的靈魂。
後來因緣際會進入到成年監護的領域,李學玫形容,這是一份需要「科學與玄學」並進的工作!她解釋道,除了要協助長輩處理不動產、處理醫療決策等繁雜法規,她甚至曾幫長輩「送神」,找風水師清運神像以歸還租屋處。但她強調,這一切的初衷,都是站在個案的權利與信仰出發,「如果你是他,肯定也期待曾經深信的東西能被好好安放。」
但在服務眾多個案中,一場在監獄與病房之間牽起的團圓最令她印象深刻和鼻酸。李學玫說,自己曾服務一名高齡阿嬤,她唯一的兒子正身陷囹圄,為了處理長輩的財產與安置,自己與這名受刑人通了兩年的信,甚至數度踏入監獄探監。學玫回憶當時,她說,自己那時就像這對母子唯一聯繫的橋樑,除了探監,還會定期寄阿嬤的照片到獄中,讓兒子了解母親的近況。
直到阿嬤病危,這名在獄中度過漫長歲月的兒子,在李學玫面前老淚縱橫,哀求見母親最後一面。然而,要帶受刑人出監探視,必須有人簽署「保證書」擔保意外風險。學玫回憶,面對「簽下保證書」的巨大責任壓力,自己與主管陷入了掙扎——若出意外,誰能承擔?但看著病床上奄奄一息的長輩,他們最後選擇了勇敢!當晚8點,在獄警的押解下,兒子終於在病床前握住了老母親的手,雖然母親已無意識,但那場跨越鐵窗的告別,成了雙方生命中唯一的救贖。
李學玫表示,至今回憶起那時的畫面,腦海中仍很深刻和鼻酸,因為這名阿嬤在功能還很好時,還會風塵僕僕搭公車或騎機車去監獄探視兒子,但在她失能後,兒子就再也沒見過母親了。學玫說,這名兒子最後看到媽媽的樣子,竟然是在病床上辛苦的模樣,他在病床旁哭得很傷心,但探視完後,他不斷地感謝我們。事隔一兩天,這名阿嬤離開了,但他們深信,雖然生命走到了盡頭,但對這對母子而言,那最後一次的握手,已讓遺憾減輕了許多。
身為台灣少數以「法人」身分擔任成年監護人的團體,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台中服務處處長陳國慶指出,這份工作最難的往往不是專業知識,而是「決策的重量」!
回憶起簽署那張保證書的當下,陳國慶坦言,那是法律與人性的拉鋸戰。「那時候我才知道,身為監護人、身為法人,不能以法人身分簽署,必須是一個『自然人』。」陳國慶說,當下的兩難在於,是否願意相信這名受刑人是真的想見母親最後一面?「我願不願意去賭這一次?如果不讓他看,以後就再也看不到了。」最後,他選擇支持第一線的社工夥伴,更選擇相信人性,以個人名義簽下了保證書。
這份「無血緣家屬」的工作,守護的不僅是長輩的財產,更是生命的尊嚴。陳國慶表示,成年監護社工需要具備跨領域的整合能力,從不動產處分、保險金融到醫療決策,每一項都沒有標準答案(SOP),只能站在長輩的生命脈絡裡,思考「如果我是他,我會做什麼樣的選擇?」
然而,制度上仍有許多讓社工感到孤單與無力的時刻。李學玫提到,台灣目前的法令存在一個尷尬期:當個案往生的那一刻,監護關係便宣告解除。這意味著,社工照顧了長輩十年、二十年,但在他們離開後,社工卻無權處理入殮或後事,這讓許多一線夥伴感到遺憾,不希望這些長輩最後只能走上「有名無主」的聯合祭奠,而是希望能給他們一個體面的終點。
這份工作並非總是勇敢,更多的是情緒的疲憊…李學玫坦言,COVID-19疫情尾聲時,她在短短四個月內連續送走了三位長期服務的個案,剛辦完A的後事,B就病危,接著C也離開了。「那時候我真的繃不住了,覺得心裡好累、好疲乏,好像一直在送人離開。」支撐她走下去的,除了夥伴與主管的陪伴,還有主管對她說的這句話:「會不會是因為他們知道,要送他們離開的那個人是你,所以他們很放心?」
目前,台灣社會對「成年監護」的認知仍不普及,大眾多半只聽過未成年監護。陳國慶強調,隨著少子化與獨居人口增加,每個人都有可能面臨失智或失能、無法表達意願的一天。早期的監護制度屬於「他定監護」,但在2019年時,《民法》增訂了「意定監護」制度,尊重每個人的自主意志。簡單來說,只要你在意識清醒時,就可以預先與受任人簽署「意定監護契約」並完成公證法定程序,指定對方在你未來失能時,法院裁定啟動,由他來擔任你的監護人。陳國慶說,弘道這兩年也開始推動「意定監護」,所以鼓勵民眾在意識清楚時,先找好信任的人或法人擔任監護人,預先規劃財產信託與醫療決定。
「我們做這件事,是為了讓一個人在離開之前,生命尊嚴不會因為意識無法表達而受到損害。」陳國慶堅定地說。在這群社工的努力下,冷冰冰的法律條文有了溫度,讓那些在社會角落孑然一身的長者,在生命的最後一哩路上,依然能感受到「家人」的守護,在那場跨越監獄高牆的告別中,找回身為人最純粹的愛與尊嚴。
社工李學玫最後也表示,自己非常明白,在孤獨死盛行的年代,能有一個人盡其所能、有尊嚴地把長輩送走,是一件多麼有意義的事。目前,弘道是台灣極少數以法人團體身分擔任監護人的機構,李學玫坦言,這條路走得很孤單,因為沒有太多先例可循,只能自己闖、自己碰。她期盼未來能有更多社福團體投入這個領域,更希望政府能看見制度的缺口。「我們不希望他們只是冰冷的案件編號…」李學玫眼神堅定地說,「我們只是想在他們走後,還能以家人的身分,好好跟他們說一聲再見。」
2026/03/30 14:3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64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