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賴男與邱女為2名幼童父母,2人自民國113年6月6日起至同年8月14日邱女入監前,多次在高雄市旗山區住處內吸食毒品安非他命。
因吸食空間密閉,導致同處一室的2名幼童長期吸入含有毒品的二手煙霧。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於同年9月6日介入,並採集2童毛髮送驗,結果均檢出高濃度的毒品反應,全案因此曝光。
橋頭地院審理時,賴男與邱女均認罪。法官經比對家防中心評估表、毛髮檢驗結果報告等事證,並審酌賴男與邱女身為父母,本應愛護幼子、善盡照顧責任,卻為貪圖吸毒愉悅感,漠視幼童同處危險,導致其吸入毒煙,據此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2026/03/27 19:5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750&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