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無視保護令!台中男「欲陪產檢遭拒」失控持刀刺前女友母女 二審判更重

去年7月,豐原火車站驚傳濺血事件!一名有多項前科的29歲黃男,因不滿懷孕的黃姓前女友與其母親限制他陪同產檢,竟持在車站大廳內持水果刀攻擊母女,造成母女倆被割傷當場血流如注。經法院審理,一審依2個傷害罪判刑1年7月,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考量黃男才因他案服刑完不久就又再犯刑案,撤銷原判,依2個傷害罪累犯,改判1年9月。

據了解,黃男與黃女為前男女朋友關係,去年7月24日傍晚5時許,黃男事前得知前女友行蹤,尾隨黃女母女倆至豐原火車站,見2人剛出站準備前往醫院產檢時,黃男立即湊上前要求一同前往,但黃母拒絕,雙方因此爆發口角,未料黃男情緒失控拿出水果刀,朝前女友母親頸部猛刺數下,前女友見狀急忙阻擋,也遭水果刀劃傷手部與頸部,母女倆血灑車站,現場民眾嚇得紛紛閃避報警。

鐵路警察獲報趕抵,當場將黃男壓制逮捕,同時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協助母女2人送醫,所幸經院方治療2人傷勢未危及生命。後續經警方了解,黃男與前女友關係破裂後,前女友返回北部並完成申請保護令,但黃男不但無視保護令還預藏刀具,對此檢方認為,黃男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

全案經法院審理,一審時認為黃男行為未達殺人未遂程度,改以2個傷害罪判刑1年7月,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再次審理,指雖然黃男持刀攻擊,但未持續追砍難認具有明確殺意,加上黃男才剛出獄僅9個月即再犯,顯示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且事後未賠償、未獲被害人原諒,最終撤銷原判,改依累犯論處判處1年4月及1年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9月,全案仍可上訴。

2026/03/2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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