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總統路生變 劉世芳:登記參選前若法院有不同判決 會尊重

內政部長劉世芳(中)會前受訪被問及柯文哲是否能參選2028,表示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0款規定,若確定十年以上,最後定讞時,才是終身不得參選,但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生。記者張曼蘋/攝影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4大案,昨一審宣判,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遭外界認2028總統夢碎。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到下一次總統、副總統要登記參選前,「如果法院有不同的判決的話,那我們會尊重法院的判決、決定。」

立法院院會今邀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部會首長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劉世芳會前受訪被問及柯文哲是否能參選2028,表示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0款規定,若確定十年以上,最後定讞時,才是終身不得參選,但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生,「也就是說,到下一次的總統、副總統要登記參選之前,如果法院有不同的判決的話,那我們會尊重法院的判決、決定,然後按照我們的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相關規定來判定。」

至於柯文哲昨率律師開記者會,委任律師稱,原本內政部都說所有容積獎勵都合法,但經過約詢後,竟然做180度的轉向。對此,劉世芳強調,這應該在法院或在地檢署裡面說明得非常清楚,內政部的官員不管是在函覆,或接受監察院約詢時,立場都是一致的,都是按照都市計畫法的相關規定來辦理。

2026/03/27 09:4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940620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