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宣判/一審17年總統夢碎?律師揭「1關鍵」二審可翻盤

民眾黨創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4罪起訴,26日一審宣判4罪合併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律師何孟臨表示,柯文哲想要翻盤,二審可主張「割裂評價」才有機會。

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9個多月開庭審理,26日一審宣判出爐,遭判處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他9名被告分別判處1年至17年不等徒刑,僅吳順民、張志澄無罪,其中應曉薇一審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沈慶京一審判處10年、併科罰金2千萬元、褫奪公權5年。北院召開強制處分庭,裁定柯文哲維持7000萬交保;沈慶京與應曉薇,各加保3000萬元。

外界關注,一審宣判是否導致柯文哲不能參選2028年總統大選。內政部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0款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若柯文哲2028年登記參選前,二審改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即可登記參選。內政部指出本案仍可上訴,且2028年總統選舉的候選人登記期間還沒到,是否具參選資格,須視登記參選時的最新判決,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

據《TVBS新聞網》報導,律師何孟臨認為這樣刑度是在可預期範圍內。至於柯文哲政治生涯是否可以繼續,何孟臨表示,法院若知這樣的判決,會在判決定讞執行後計算褫奪公權時間,只要二審上訴過程中判決沒定讞都可依法救濟。他認為,柯文哲一審法院可能是根據「一條證據鏈的累加」認為他知悉案件細節且有故意情況。二審拚減刑應著手於證據面,舉例來說,若判決以Excel當作證據,柯文哲辯護人可主張應「割裂評價」,因目前是根據累加證據,這樣才有翻盤的可能。

「割裂評價」在法律上通常指法院在認定事實時,錯誤地將證據或前後陳述拆解、片斷採取即「割裂觀察」,這違反了綜合分析的證據法則。台南地院在104年度訴字第566號刑事判決針對割裂評價解釋,在最高法院領導之下的我國司法實務界,適用法律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必須遵守,叫做「整體適用原則」,意思是當你決定適用甲法律時,你必須從頭到尾適用甲法律,不可以用甲法律處罰,再用乙法律的特殊規定加重或減輕處罰,就像床組中被單和枕頭套要用一整套,不可以國產的蘋果綠色的被單搭配進口的墨綠色枕頭套。如果一部分用甲法律、一部分用乙法律,我們稱他為「割裂適用」,也就是蘋果色被單和墨綠色枕頭套同時使用。

2026/03/27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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