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宣判/一審判17年!律師愣「刑期偏輕」:法官是出名的心狠手辣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檢察官具體求刑28年,法官又是出名的心狠手辣,「柯文哲判17年,刑期好像比我想的還要輕一點」。

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背信、公益侵占4罪起訴。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9個多月開庭審理,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判刑13年;政治獻金公益侵占部分,判刑2年、3年6月;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涉背信部分,判刑2年6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應曉薇涉案金額高達5250萬元,但最終刑期上,柯文哲反而較重。

巴毛律師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判決出爐前,跟同事在猜測刑期,「沒有人認為柯文哲會無罪」,但最後刑期又比她想的還輕,「畢竟檢察官具體求刑28年,法官又是出名的心狠手辣」。

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熱議,「以為最少25說」、「比想像中的少」、「有點輕了」、「一切讓給二審法官了」、「之前檢察官求刑28年,現在才17年,輕判了」。

本案審判長江俊彥為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業,在台北地方法院服務逾10年,是重金庭的重要成員之一,在法界以審理脈絡清楚、判決精準聞名,對於涉及龐大金額的不法行為向來態度強硬,因此被稱為「百億犯罪剋星」。

過去他曾在幸福人壽掏空案中,將被告鄧文聰重判28年,刑度甚至高於檢方求刑;另在潤寅詐貸案中,也對涉案金額高達472億元的案件判處20年以上重刑,展現維護金融秩序的決心。由於其過往判決風格嚴峻,外界原先普遍預期本案結果可能同樣偏向從重量刑。

2026/03/27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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