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市計畫委員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認罪證詞,被視為全案的關鍵,昨也獲法院宣告緩刑,但兩人在法院審理的說法與偵訊證詞不同,加上勘驗偵訊光碟,檢察官提及「不要當余文」,暗示彭作不利柯的指述,也讓檢方背上「押人取供」的罵名,程序正義遭嚴重質疑。
彭振聲身為時任都委會主委,在京華城案中位居重要角色,在看守所羈押近4個月,終認罪自白。去年7月1日,法院原定勘驗偵訊光碟的那一天,彭妻墜樓身亡,讓彭放聲痛哭痛罵檢察官,並透露會認罪是想「拚交保」讓妻子安心,一席話被認為要「豁出去」翻供。
法院勘驗彭振聲偵訊光碟,檢察官多次向彭提及余文、李述德,被控暗示彭咬出柯文哲,否則得自己承擔;彭反問檢「你現在要我說什麼」,不免令人質疑當時在押的彭擔心喪失交保機會,才會被迫認罪。
彭振聲在法院作證更稱,柯文哲無法介入、沒有指示京華城案,且他主持都委會認為京華城簽呈合法,是因檢方稱「陳情轉研議」是圖利,「既然檢察官說是圖利,我就認罪」,證詞一出令外界詫異。
雖彭振聲強調「沒有翻供」維持認罪答辯,但偵審說法大不同,讓人霧裡看花。不過,檢方利用羈押造成身心煎熬作為手段,再提供交保、減刑作為「優惠」,換取自白做為證據,相關證詞是否有證據能力,早已打上問號,又何嘗不被質疑是押人取供?
邵琇珮證詞可謂對柯文哲最為不利,法院也認定是汙點證人而減刑,她偵查提及「最大壓力是京華城要推動本案,要爭取樓地板面積」,但在法院作證時,她多次表示偵訊時用字遣詞「不太精準」,表明沒有受到壓力。
邵琇珮也說當初不認為京華城適法性有問題,更稱偵查中認罪是「思慮不周」、偵查時「一直被當賊看」,偵審證詞大相逕庭,檢方也再度挨轟不正訊問。
羈押不能作為手段,更不是檢方偵查的工具,押人取供、不正訊問都是對檢方最嚴厲的指控,以此方式取得的供詞有幾分是真,幾分是出自恐懼而被迫迎合的假話,真實性大打折扣。
沒有程序正義何來實質正義,威嚇迫使被告自白或不利陳述,除了侵害被告的人身自由,更動搖脆弱的司法公信力,尤其偵辦政治敏感案件,偵辦過程若不步步為營,把關每一道程序不出紕漏,反而將威逼利誘淡化為合理的偵訊技巧,恐讓司法威信蕩然無存。
2026/03/27 11:0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940644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