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起訴書昔揭柯文哲想推責 彭振聲獲緩刑3年!他引第三定律開酸

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今(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判17年有期徒刑,加上褫奪公權6年。政治工作者周軒以司法院釋出的新聞稿,分析柯文哲等人遭判刑的主要原因。

柯文哲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2年;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周軒提及,柯文哲等人被判刑的主要關鍵就是彭振聲與邵琇珮都自白了,並且邵琇珮還獲得檢察官同意,適用證人保護法,她與彭振聲一審中也分別獲得緩刑三年的待遇。

周軒並貼出了去年該案起訴的新聞,指出「還記得當初柯文哲和民眾黨一開始想要把所有責任通通推給彭振聲嗎」,直言「現在民眾黨還有一些國民黨的出來在那邊要賴清德還是司法負責的,應該回頭去想想,你們當初是怎麼樣想要把責任通通推給一個副市長去扛的」,最後他也表示,牛頓第三定律(作用力與反作用力)適用的不只物理,人與人的相處也同樣適用。

今日審判,彭振聲被依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

2026/03/26 21:4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41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