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下午一審宣判,並命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柯文哲前競選辦公室財務長李文宗到庭聆聽判決。應曉薇違背職務收賄罪14年、褫奪公權6年、洗錢罪3年併罰1000萬,應執行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應曉薇一審判決出爐,遭判15年褫奪公權6個月,確定無法代表國民黨參選2026市議員。然而,應曉薇在聆聽完判決後表示,自己無逃跑能力,希望至少能夠維持現狀,可以讓她保有自由之身,在家照顧媽媽,自己沒有加保能力,請求不加保,甚至希望能夠降保。
應曉薇涉入京華城案,一度遭到檢方聲押獲准,去年9月以3000萬交保,而後又因為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疑似有騷擾、恐嚇證人的言詞,檢方認定違反交保條件,經地院裁定加保500萬元。當時面對加保500萬元,應曉薇就在臉書提及陷入「交保也不是,不交保也不是」的兩難局面。
2026/03/26 16:1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25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