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4大案,今天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說,拜託柯文哲,如果要繼續妖言惑眾,整天控訴「司法不公」,那就請不要上訴。
張育萌指出,柯文哲剛剛還拜託法官,不要限制他的住居跟電子監控,又說交保金是跟柯媽媽和妹妹柯美蘭借他的,請不要再加保釋金。從今天開始可以大聲說,柯文哲就是法院認定的貪污犯。
張育萌也寫下,來對比一下柯文哲案求刑和一審判刑:
1. 柯文哲檢方求處 28 年半——判處 17 年、褫奪公權 6 年。
除了柯文哲外,被判最重的就是應曉薇。檢方求處 16 年半——判 15 年半,跟求刑幾乎一樣。
應曉薇的顧問吳順民無罪。
2.柯文哲一審就是貪污犯,現在就算上訴,也會被「排黑條款」規定不能選 2028 年總統大選。
3.沈慶京求處 3 年——現在一審判 10 年。
彭振聲(柯文哲時期的副市長)求處 3 年——現在用圖利罪判 2 年,緩刑 3 年。
黃景茂(柯文哲時期都發局長)被用圖利罪判 6 年半。
4.再來看——民眾黨搞得假帳滿天飛,現在誰要負責?
柯文哲用「販售木可公司小物」的方式,募到 6,234 萬政治獻金,還有基隆副市長邱珮琳轉交 600 萬,柯文哲沒交到民眾黨帳戶。
還有,眾望基金會的章程明明說要辦理「台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柯文哲卻挪用眾望基金會拿到的捐款,付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還有發言人戴于文,總共 13 位黨工 827 萬多元。
5.李文宗、李文娟和端木正通通逃不掉——
李文宗(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求處 17 年 4 個月——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 4 年半。
李文娟(木可公司負責人)公益侵占等罪,判 2 年 4 個月。
端木正(會計師)準文書罪,判 1 年。
6.拜託柯文哲,如果要繼續妖言惑眾,整天控訴「司法不公」,那就請不要上訴。
17 年關好關滿,出來再好好當更生人。謝謝。
2026/03/26 16:3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26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