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出爐,柯文哲遭判處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北院召開強制處分庭,柯文哲當庭向法官承諾「不會逃亡」,請求法官降保,稍早裁定出爐,柯文哲維持原交保處分;李文宗維持原交保處分,但撤銷電子腳鐐;沈慶京與北市議員應曉薇,各加保3000萬元。
據了解,今日北院一審判決指出,柯文哲涉貪污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各遭判刑2年、3年6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檢方表示,一審判得不算輕,柯文哲可能會不服、想拚減刑,預料他會提起上訴,因此認為羈押的條件還在。
對此,柯文哲當庭向法官承諾「不會逃亡」,沒必要繼續佩戴電子腳鐐,除了請求法官降低保釋金,也提到7000萬元是向母親與妹妹借來的,希望能夠拿回來。北院下午裁定出爐,柯文哲維持原交保處分;李文宗維持原交保處分,但撤銷電子腳鐐。
2026/03/2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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