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越籍男子陳文年(化名)2024年底與同鄉發生口角,隨後抽出一把長達34公分的利刃發狠猛刺對方,刀鋒瞬間貫穿死者臟器,場面相當嚇人,陳男行兇後雖橫跨半個台灣逃往桃園投案,試圖爭取自首減刑,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警方早已鎖定其身分,最終依殺人罪判處13年10月徒刑,並刑滿後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這起慘劇發生在2024年12月8日,陳男當時前往北高雄一處民宅與同鄉聚會,不料過程中與租客裴文忠發生激烈爭執,導致陳男怒火中燒,竟不顧同鄉情誼,亮出預藏的34公分兇刀,先狠刺裴男左大腿,隨後又朝左側腹部補上致命一刀。
檢警事後對遺體進行解剖時,赫然發現刀刃由左而右,一路貫穿了死者的左腎、降結腸、腹主動脈、橫結腸、下腔靜脈、肝臟、橫隔膜及右肺,直到刀尖撞擊到右側肋骨才止住攻勢,裴男當場因大出血倒地不起,送醫仍宣告不治。
陳男在釀成大禍後,並未第一時間報警,反而跨上機車一路向北狂飆,逃往桃園市觀音區躲藏,或許是不敵內心恐懼,陳男最後選擇向當地警方投案,並大打如意算盤,主張自己符合「自首」要件,希望法院能減刑。
然而,法官也發現,警方在陳男投案前,就已經透過現場證人指認,並掌握染血衣物等關鍵證據後已鎖定陳男身份,因此認定陳男的行為並不符合自首減刑的要件。
法官也認為,陳男僅因細故就持刀殺人,手段極其殘忍,因此依殺人罪判處13年10月徒刑,可上訴,陳男於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2026/03/26 09:5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01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