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與第一夫人梅蘭妮亞13日搭乘「陸戰隊一號」自華盛頓白宮南草坪起飛。美聯社
美國最高法院20日推翻總統川普原先大規模徵收關稅的措施後,川普隨即簽署向全球加徵10%關稅的行政命令。白宮則公布事實清單說明,川普已簽署公告,啟動臨時性進口關稅機制,宣稱此舉是為因應所謂「根本性的國際收支問題」,並延續政府重塑貿易關係的政策方向。
衛報引述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CRS)指出,《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授權總統在必要時採取相關措施,可能包括臨時性的進口附加費(關稅),以因應美國「龐大且嚴重的國際收支赤字」,或其他構成「根本性國際支付問題」的情況。
不過,第122條過去從未被動用,法院也因此從未有機會對其條文內涵作出解釋。部分新聞報導則認為,該條款在某些情況下似乎授權總統對進口貨品課徵全面性關稅。
根據事實清單,川普是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行使總統職權,透過加徵附加費與其他特別進口限制措施,因應所謂「根本性國際收支問題」。白宮宣稱,此舉可減緩美元外流、促使製造業回流;隨著國內生產增加,不僅可改善國際收支赤字,也有助創造高薪工作、降低消費者成本。
公告指出,對進口至美國的貨品將加徵為期150天的10%從價(ad valorem)進口關稅,自24日美東時間凌晨12時01分起生效;但考量美國經濟實際需求,並為讓關稅措施更聚焦處理相關問題,部分貨品將不在此次加徵範圍內,包括:
若干關鍵礦產、鑄幣或金條用金屬,以及能源與能源產品;
美國境內無法生產,或產量不足以滿足國內需求的天然資源與肥料;
部分農產品,包括牛肉、番茄與柳橙;
藥品及其原料;
部分電子產品;
乘用車、部分輕型卡車、中重型車輛、公車,以及上述車種的部分零組件;
部分航太產品;
資訊性材料(如書籍)、捐贈物資與旅客隨身行李。
另有以下貨品不在此次臨時進口關稅適用範圍內:
目前已納入或未來將納入《232條款》國安關稅措施的所有貨品及其零組件;
符合《美墨加協定》(USMCA)原產地規範的加、墨貨品;
依《多明尼加—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DR-CAFTA)以免稅方式進口、來自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或尼加拉瓜的紡織品與成衣。
此外,川普另在一項行政命令中,重申並延長對低價值小額包裹免稅(de minimis)待遇的暫停措施,涵蓋透過國際郵政系統寄送的貨品,相關包裹同樣納入依第122條款加徵的臨時關稅範圍。白宮並表示,川普也指示美國貿易代表署啟動第301條款調查,針對對美國商業活動造成負擔或限制的不合理與歧視性作為展開調查。
2026/02/21 11:1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373/933636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