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人妻小美(化名)結婚超過26年,未料,婚姻期間,丈夫大壯(化名)長期以冷暴力相待,酒後還會家暴,也挪用妻子存款買車,分居之後,男方甚至在春節期間,帶小三回家過年,辱罵妻子「走狗」等難聽字眼,讓元配難以接受,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判決書指出,女子小美(化名)與男子大壯(化名)於1999年結婚,育有一女。婚後,妻子盡心照顧家庭,但丈夫控制慾極強,拒絕溝通,酒後甚至變本加厲,出言辱罵甚至家暴。
大壯對小美毫無尊重,過去未徵得她同意的情況下,多次擅自將她的存款花掉,支付自己名下買車頭期款。小美認為,夫妻感情日漸淡薄,於2015年搬離新北住處,與丈夫大壯分居。
分居期間,小美偶爾返家探視女兒,多次撞見大壯帶不明異性回家約會,甚至在農曆春節期間,要求年幼的女兒必須與該名女子共度假期,無視婚姻忠誠義務。此外,丈夫還曾以「走狗」等難聽字眼辱罵妻子,讓她徹底心寒。
直到2023年獨生女成年,到外地就學,讓小美與大壯之間最後的聯繫也因此斷絕,雙方形同陌路,長達10年沒有實質夫妻生活,因此,女方向法院訴請離婚。
審理期間,大壯經法院合法通知,都沒到場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說明。法官審酌,小美提供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認定雙方早已無情感往來,丈夫帶異性回家的行為,確實違反婚姻誠實義務,導致婚姻裂痕加深。
法官認為,兩造分居長達10年,婚姻有名無實,關係難以維持,審理後,訴請離婚獲准,全案可上訴。
2026/02/19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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