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團聚圍爐,一整尾魚端上桌代表「年年有餘」;吃雞取台語諧音「家」,保佑全家一整年平安。但你知道,剩餘的魚刺、骨頭不能丟廚餘嗎?丟錯小心被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日前在臉書指出,很多人都以為吃剩的魚刺以及肉類骨頭,算是熟廚餘,不過這兩類食物殘渣其實不能分在廚餘,因為丟進廚餘裡面,可能成為養豬戶的飼料,尖銳的骨頭可能刺傷豬隻。新北市環保局表示,魚刺及骨頭等尖銳食物殘渣,算是一般垃圾,應該裝進垃圾袋裡面,並妥善交給循線垃圾車,若是被發現丟錯,恐會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罰1200至6000元。
另外,要留意的是,各縣市規定略有不同,雖然新北市規定魚刺、骨頭算一般垃圾,但台北市的垃圾分類則規定,食物外殼及骨頭等物恐導致豬隻無法吞嚥,不能直接分類為養豬廚餘,但也不算一般垃圾,應要分類為堆肥廚餘,建議民眾在丟垃圾前,先查好當地政府規定。
2026/02/17 10:2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070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