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間燒烤店2024年跨年夜驚爆命案,1名男子持斧頭衝入店內,燒烤店老闆奪斧阻擋後卻反持摺疊刀刺死對方,一審判有期徒刑,全案經上訴高院後,日前遭駁回,維持原判。
回顧整起案情,台南燒烤店老闆周元良與友人鄭楷穎,明明非當事人,卻因雙方友人間有一筆4萬多元債務,在臉書上起互相挑釁爭執。2024年除夕夜,雙方講完電話後,鄭楷穎憤而持斧頭衝往周元良所開燒烤店,敲碎店門玻璃後,逕直朝周砍去,周元良則拿出折疊刀反擊,過程中鄭楷穎身重多刀,心臟破裂大出血、氣血胸,送醫不治。
此案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認為2人並無深仇大恨,難認周有殺人動機,而周元良行為符合防衛行為,但造成對方死亡,防衛行為顯然過當,最後依犯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檢方及周男不服提上訴,改由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檢方認為,周元良奪斧後,仍持續攻擊鄭楷穎,甚至對方倒臥血泊中時,周元良還冷血挑釁「再囂張啊,要死了,快要死了」等語,認為其至少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而非僅傷害故意,主張量刑過輕。
周元良部分則認為量刑過重,強調當時全家政在圍爐享用年夜飯,當時對方如兇神惡煞般闖入店內,當時店內尚有親友集客人,他是為了保住眾人安全,原審卻未審酌當時狀況與動機。
合議庭法官審酌後認為,周元良當行為為正當防衛,但後續卻選擇持續持刀深深刺入鄭男身體,導致其大量出血、氣血胸身亡,屬防衛過當,應負傷害致死罪刑責。
法官認為,國民法官一審量刑為聽取鄭男家人、檢方、周男意見後才審酌,周男、檢方上訴均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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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6 18:3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6251&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