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本報資料照片)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完成,外界關注上路時間,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指出,由於美方信任並相信這兩項協議的洽簽,是台美雙方未來許多共同願景、互利的經貿關係可以來發展。因此在談判團隊爭取下,美方願意在尋國內程序、以刊載「聯邦公報」的方式,就讓降稅先生效。我方則是依《條約締結法》,同步會送國會審議。
台美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13日正式簽署,後續的生效時間也受到關注,尤其是先前曾發生南韓的事件,因國會遲遲未通過導致關稅又再度調升。
對此,鄭麗君指出,我方在第一輪談判的時候,就非常清楚地讓美方了解,我國依法有「國會保留條款」,也就是《條約締結法》,談判團隊所洽簽的協定必須送國會審議。所以在談判一開始,我方就已跟美方說明。
鄭麗君坦言,到談判的末期,也有跟美方討論,未來談判有一定共識、未來如果簽署協議後,後續如何讓降稅生效,確實在第五輪的時候,美方曾經提到,希望我方協議送國會審議通過後,才讓降稅生效。不過我方不確定這是否為美方的一致的原則,還是因為美方跟其他國家達成協議之後,有不同情形的發生。
因此,鄭麗君說,當時我方就據理力爭,希望能夠在洽簽協議之後,以最快的時間來生效,最後這兩輪,尤其這一次,她也特別再向美方表達這樣的想法。美方表達,因為信任並相信這兩項協議的洽簽,都是對台美雙方未來許多共同願景、互利的經貿關係可以發展。所以我方的爭取下,美方願意在尋國內程序、以刊載「聯邦公報」的方式,就讓降稅先生效。後續我方則是依《條約締結法》,同步會送國會審議。
鄭麗君說:「我想力量溝通爭取,讓降稅先生效。」
2026/02/13 09:1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3025/932800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