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被指去年3月才註銷大陸戶籍,不具備立委參選資格。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受訪表示,若真如此,李的立委參選資格可能「也有問題」,陸委會將會同相關機關釐清。(圖/截自POP Radio YT)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在大法官監誓下就職,內政部卻拿國籍法纏鬥不休,部長劉世芳「限」立法院及李貞秀今天下班前提出辦理放棄大陸國籍書面證明,還說「千萬不要說看到女性就說是弱女子」;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看劉都演到這個程度,昨天也粉墨登場,明知國籍法當不了武器,改用兩岸條例來整李貞秀。若說劉世芳手法粗暴,邱垂正玩的卻是詭詐。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的國籍議題燒不停,劉世芳緊咬不放,竟「越級」於1月28日、2月3日及2月11日發函立法院,請立法院提供李在就職前依國籍法規定向大陸辦理放棄國籍的書面證明;同時另於1月30日、2月2日及2月11日發函李貞秀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期限都是今天下班以前。
看來,劉世芳今天不會如願了。因為,連大法官都來監誓了,李貞秀也於去年3月赴陸辦法註銷戶籍,李貞秀該做的都了,立法院也不會配合劉起舞,雙方的角力已進入下一回合,日後要看中選會如何接招。
只是,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猛然驚醒,他也是這齣拖棚歹戲的要角,劉世芳都演了半天,陸委會都還沒有登台,昨天趕快敲媒體通告補進度。
邱垂正對李貞秀補刀,有兩面相可以解讀,一是補位,二是加強火力。前者最主要是因劉世芳的武器-國籍法,顯然不能發揮攻擊效果,連邱自己都說過,陸配要放棄中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很困難,事實上也沒有成功案例,劉世芳強要李拿出放棄國籍證明,根本強人所難,法理情或情理法都說不過去。邱垂正不再提國籍法,改提設籍問題,在戰術上補劉的不足。
邱垂正提出設籍問題,確實激起另一波爭議,畢竟去年3月李貞秀確實赴陸辦理註銷戶籍,這個時間點是在她競選不分區立委之後,李貞秀必須花點力氣解題。邱垂正的作風雖不若劉世芳張揚拔扈,拿設籍問題打李貞秀,確實略勝一籌,殺傷力也更甚劉世芳。
邱垂正主要論述是,陸配須在台設籍滿10年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起算點是發給定居證明、發放身分證後,也要繳回註銷大陸戶籍的證明。依此而論,李貞秀去年3月才放棄大陸戶籍,她可能才入籍1年而已,沒有10年。
邱垂正搬出法條看似打到李貞秀的「要害」,但卻先自打嘴巴。陸委會很清楚,過去陸配來台滿6年後即取得台灣戶籍與身分證,滿4月即有投票權、滿10年取得參政權。陸配初設戶籍、取得中華民國護照時就被要求註銷對岸戶籍,即使去年要求「再補件」,不少人因有實際困難也得以具結方式處理。如果邱垂正說這時才是設籍起算點,那2025年以前陸配參與的各項選舉投票是不是都成了廢票?
李貞秀來台33年,真要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例中對陸配投票權及參政權都有規範。邱垂正說陸配們過去的投票都沒問題,但是李貞秀的參政權去年才起算,因為她去年才赴陸理註銷戶籍,參選資格「恐有重大爭議」。同一部法律,投票權的參政權的設籍起算點竟然可以不一樣,邱垂正難不成已當起大法官了?
如果起算點要依邱垂正的標準,副總統是蕭美琴2001年競選僑選立委,2002年2月1日宣誓,隨後放棄美國籍,並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並完成在台設籍。回推蕭美琴登記參選的時間,蕭也沒有完成設籍,她的設籍起算日是什麼時候? 參選資格有無爭議?邱垂正和民進黨高官們,有誰可以說明嗎?
2026/02/13 11: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32836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