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年中國烏魚卵大量進口,製成烏魚子後標示「台灣製」低價上市的衝擊,漁業署正設法以產地鑑別技術釐清魚卵來源,不過,由於全球暖化,幾乎已經不可能年年再有大量烏魚洄游進入台灣海峽的榮景,加上近兩年還出現捕不到野生魚苗供給養殖業者的窘境,水產專家針對捕撈、養殖、產地標示與進口管制提出解方,建議四大措施同步進行解決烏魚產業面臨的衝擊。
責任漁業指標RFI創辦人徐承堉說,烏魚捕撈形成的產業在台灣有400年歷史,但暖化導致烏魚不再游到台灣的情況只會惡化不可能在短期內改變,因此可見的未來真正台灣本產的烏魚子將仰賴養殖烏製作。
野生烏魚有洄游與在地種區別
徐承堉特別說明,根據過去漁業科學調查驗證,台灣野生捕撈的烏魚主要分為傳統認知的洄游烏(北方種,NWP1)與在地烏(黑潮種,NWP2),可以透過DNA比對出來,目前國內養殖烏魚是百分之百採用捕撈的在地烏魚苗,近幾年也有業者喊抓不到魚苗的情況,在洄游烏不再南下的情形下,更有效利用在地烏成為讓產業可以延續的關鍵。
第一 烏魚捕撈管制
徐承堉指出,首先必須針對烏魚捕撈管制進行改進,不要在捕撈烏魚苗,讓魚苗回到大海不斷繁衍在地烏,另外,禁止捕撈回頭烏,讓產完卵的母烏可以繼續下一年的繁殖,未來台灣就靠在地烏品種取代已經不再來的洄游烏。
第二 養殖烏魚改進
徐承堉認為,第二個必須要做的是養殖烏魚的改進,改以人工繁殖的魚苗取代野生捕撈烏魚苗,這項技術在水產試驗所在1970年代就已經發展成熟,若能全面使用人工繁殖烏魚苗不僅可以穩定供應,也可以讓在地烏族群穩定且可供辨別進口或是台灣捕撈,對市場秩序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 加工食品標示
第三,徐承堉建議,在捕撈與養殖都朝向「換種」之後,加工廠若仍可以在壓製曬乾後標示為「台灣製」,前兩個措施也無法發揮效用,必須透過修訂食品標示相關法令,讓烏魚子標示原產地,解決目前相關問題。
第四 魚卵邊境貿易管制
最後,徐承堉出,過去立法禁止烏魚進口時允許魚卵進口,因為當時並沒有類似的貿易行為,如今魚卵大量進口無法約束,應該重新檢視法令,透過捕撈管制、養殖魚苗換種、食品標示修正到邊境管制,四個措施一起努力,將可以解除進口魚卵對台灣烏魚產業衝擊。
2026/02/12 09:0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410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