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分享,公司一名任職多年的同事,去年才剛升職,卻在尾牙結束後不久被通知資遣,理由竟是「假請太多」。圖/Ingimage
不少上班族把尾牙視為一年辛勞的句點,然而近日有網友分享,公司一名任職多年的同事,去年才剛獲升職,卻在尾牙結束後不久被通知資遣,理由竟是「假請太多」。貼文曝光後,也引起底下留言區熱烈討論。
該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這位同事在公司服務約六年,升職原被視為能力與表現獲得肯定,未料今年尾牙一結束就遭解僱。據了解,公司給出的理由是「請假次數過多」,但實際情況卻與外界想像有所落差。
原PO指出,這名同事的請假全程依規定辦理,特休用完後改請事假,並未超過法定天數,流程完整、主管也全數核准,期間沒有曠職或失聯情況,工作交辦亦未出現疏失,幾乎「每一步都照制度走」。
讓原PO感到不解的是,辦公室內不乏上班聊天、滑手機的同事,卻始終未被點名處理,反倒是依法完成工作、合法請假的人先出局,讓他不禁直呼:「原來升職不是保護色,依法請假也不是護身符!」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我前公司的部門主管跟總經理不對盤,總經理一直很想關掉我們部門,所以用各種理由資遣我們部門的人,包含合法請假卻變被資遣的理由」、「有時候人力成本太高,想要降低成本的時候,就會找那些比較高薪主管職,但是還沒有接觸到太多核心機密的人開刀」、「我遇過有才領完資深員工獎,下星期就被資遣的」、「恭喜你同事脫離苦海」、「違法資遣是無效的」、「只有學生跟剛畢業的人才以為是靠能力、靠努力才能往上爬,基本上大多還是靠人脈靠關係,好好經營人際關係才是真的」。
根據《勞基法》第11條規定,非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2026/02/12 15:3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932647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