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9天假期自2月14日至22日止,由於小年夜2月15日適逢週日,故補假日定在20日,這段時間仍有民眾須堅守崗位。對此,勞動部今(12)日就提醒,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於小年夜、除夕及初一至初三出勤,應依法給付。提醒勞工這5天出勤可以領到雙倍薪水,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勞動部指出,春節期間,國定假日包括小年夜(2/15)、農曆除夕(2/16)、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2/17-2/19),如果本來就是勞工的工作日,雇主應給假給薪,如果徵得勞工出勤工作,則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
至於春節連假期間出勤的薪資如何計算?勞動部舉例說明,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月薪3萬6000元的勞工為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依《勞基法》中規定,計薪方式如下:
【休息日|14日、21日】
當日出勤前2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⅓倍,出勤第3至8小時者,每小時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⅔倍。當日若出勤8小時,將獲得(〔2小時×150元×1⅓〕+〔6小時×150元×1⅔〕)=1900元。
【國定假日|16日、17日、18日、19日、20日】
勞工若出勤,雇主除了照常計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1日工資。也就是說,勞工當日出勤8小時,將獲得原本的當日工資(已含在月薪內),以及額外1天工資(8小時×150元)=1200元。
【例假日|15日、22日】
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勞動部提醒,由於各企業營運方式跟排班態樣多元,不同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未必都在週六及週日,因此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也會出現個案差異。建議雇主應就各假別日期,與勞工明確約定,才能釐清薪資給付標準,以免兩造爭議。若雇主未依法辦理,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
2026/02/12 13:1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439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