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中配李貞秀3日宣誓就職,但至今仍未完成拋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引發雙重國籍爭議,若無法依《國籍法》在到職後一年內完成退籍程序,應予以解職。不過,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指出,李貞秀在2025年3月才付中國辦理戶籍註銷並取得證明,代表她在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時,仍在中國設有戶籍,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李貞秀當時並不具備參選資格。因此,「解職」是假議題,李貞秀自始至終就不應當選。
林楚茵發文表示,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一旦違反,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將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並連帶喪失相關選舉、罷免、任職權利。
林楚茵指出,攤開時間軸來看,李貞秀在2025年3月才赴中國辦理戶籍註銷並取得證明。這代表其在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時,仍在中國設有戶籍,也就是說,李貞秀當時就不具備參選資格。
林楚茵強調,這不是補辦手續就沒事的問題,這是選舉當下「根本沒有參選資格」的法律問題。如果一個候選人在選舉當時就不具備被選舉權,憑什麼列入不分區名單?中選會憑什麼發給李貞秀當選證書?
林楚茵直言,結論就是,李貞秀沒有資格擔任不分區立委,「解職」是假議題,因為自始至終就不應當選。
2026/02/06 16:1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188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