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消防局在桃園區富國路一間民宅內,查獲違法儲存大量爆竹煙火,總重量高達366公斤,估算淨火藥量逾百公斤,宛如一座小型火藥庫,足足可以炸毀半徑19公尺內建物。消防局依法沒入送入苗栗七威合格儲存場所暫存,開立最高60萬元罰鍰的舉發單。
整起案件源於新北市警方,跨區至桃園區富國路一處民宅查緝幫派、毒品,警方攻堅進入民宅後,發現民宅內部堆放大批爆竹煙火,立即通知消防局派員前往查處,才發現民宅內部宛如小型火藥庫,也有未經認可的爆竹煙火,足足裝滿43箱,總重量高達366公斤,就連周遭鄰居都不知道,住家隔壁暗藏大量火藥。這樣的重量,足足可以炸毀半徑19公尺內建物,半徑約50公尺內建物門窗炸裂、爆炸衝擊波可達半徑152公尺,造成所有窗戶玻璃碎裂。
違法持有的25歲女子表示,看準春節長達9天的期間爆竹需求量大,才會購買10萬元的貨。為節省倉儲成本並牟取不法暴利,才將住處當成臨時倉庫。
消防局第一大隊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並將現場囤積的爆竹煙火全數依法沒入,這批366公斤的爆竹將全數沒入,目前已送到苗栗七威合格儲存場所暫存,未來將銷毀。
2026/02/06 10:1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166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