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縱火前怒吼去死吧!台灣「地獄室友」在澳連環報復被判6年2月

洪采薇連環報復事件在澳洲墨爾本維多利亞郡法院審理。資料照片。路透

台灣背包客洪采薇(Tsai-Wei Hung,譯音)2024年在澳洲犯下連環報復事件。她因被逐出合租屋心生怨恨,情緒似乎不斷累積至數月之久,最終前往房東住處縱火,當時屋內有婦女小孩在內;點火前以中文高喊「去死吧」,被害人將她稱為「地獄室友」。洪女4日就四項縱火、勒索及危及他人安全等罪名認罪,遭判處有期徒刑6年2個月。

澳聯社與澳洲特別服務公司(SBS)報導,洪采薇2022年持打工度假簽證抵達澳洲,在維多利亞省多地輾轉打工,2023年12月搬進墨爾本東南區克萊德北(Clyde North)的合租屋,但與3名室友相處不睦,矛盾不斷升高;2024年3月10日遭房東要求搬離後,她朝車庫門丟擲雞蛋,並試圖駕車衝撞前室友與房東,在距離兩人僅一公尺處急煞。

洪采薇次日凌晨透過被撞壞的車庫門潛入,砸毀院內3輛汽車,導致其中2輛報廢,並在警方抵達前逃離現場;同年6月10日凌晨捲土重來,在合租屋前門縱火,並燒毀室友停放在路邊的2輛汽車。房東住家前門也於6月12日凌晨遭縱火,她於6月14日遭正式逮捕。

⚠️ WARNING: This post describes arson, attempted murder, & extortionTsai-Wei Hung, 33, a Taiwanese national and former egg-packer, has pleaded guilty to multiple charges, including four counts of arson, reckless conduct endangering life, & extortion, following a terrifying… pic.twitter.com/VH0KfTglE0— True Crime Updates (@TrueCrimeUpdat) 2025年12月8日

據報導,洪采薇也試圖勒索受害者,要求房東支付她澳幣3萬元(台幣約67萬7400元),並警告他及其家人「要小心,否則會遭遇和我一樣的事,甚至失去更多」。

墨爾本維多利亞郡法院法官格溫(Carolene Gwynn)接受檢方陳述,指出洪采薇因遭驅逐、被要求離開原先合租屋而犯下的行為,是一種「極為罕見、情緒激烈,坦白說也極度危險的反應」。

格溫對洪女表示:「你對受害人的敵意不僅持續存在,你的憤怒似乎還在不斷醞釀、發酵。你展開了一場令人恐懼的報復行動,影響多名受害者,這是一連串預謀行為,涉及縱火、危險駕駛、刑事毀損、勒索,當然還包括你魯莽行為所涉及的各項指控。」

洪女在宣判時情緒激動,庭訊一度暫時中斷,讓她有時間冷靜下來。據每日郵報轉述,洪女當場失控哭鬧,以母語哭喊、呻吟並咆哮。法官格溫表示,她對洪女在這三個月期間的行為與反應感到憂慮,加上其悔意有限,強調她「未來面對衝突或壓力的能力仍屬未知」。

洪采薇目前已遭羈押600天,該期間將計入刑期,仍須再服刑約4年後才能申請假釋。法院另判處她罰款合計澳幣1000元(台幣約22580元),並吊銷其駕駛執照2年。

2026/02/05 09:4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931014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