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屆海峽兩岸經貿仲裁研討會4日在台北舉行,會上邀集兩岸仲裁專家進行研討。(記者黃雅慧/攝影)
第20屆海峽兩岸經貿仲裁研討會4日在台北舉行,會上邀集兩岸仲裁專家進行研討。其中,大陸去年底修訂的新《仲裁法》將於3月1日上路,內容針對臨時仲裁、保全措施都有逐漸明確的規範,顯示大陸方面正努力接軌國際,但台灣相關修訂草案仍在法務部逐條審理研究中,與會專家學者盼台灣能盡快跟上國際潮流趨勢。
中華仲裁協會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構建之兩岸仲裁研討會已成為兩岸工、商、法界的年度盛會,目前已連續舉辦20屆。
仲裁是以當事人約定為基礎的爭議解決方式,即當事人約定將爭議提交由1名或3名中立的、由或代當事人指定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解決。 仲裁按當事人的仲裁協議的約定進行。其程序靈活,能使當事人通過高效的、保密的和公平的程序,獲得終局的、有約束力和可執行的裁決,也能減輕法院訴訟壓力。也成為跨境貿易、商事、海事等糾紛中常見的處理方式。
中華仲裁協會理事長吳永乾表示,兩岸仲裁制度過去幾年有變革,特別大陸去年下旬完成《仲裁法》修訂,且將於今年3月1日生效實施。而台灣方面,中華仲裁協會幾年前曾將修訂法案送立法院,同時協會也組織遊說,但因為立院二讀退回要求政府部門提出版本,目前進度仍在於主管機關法務部逐條研究內容。
吳孝乾具體指出,包括臨時仲裁措施、非機構仲裁、知識產權仲裁都是新規範,也反應在大陸新修正條文裡,大方向跟台灣進行方向一致,希望盡量跟國際接軌,盡量採取聯合國「模範法」內容,有利兩岸仲裁制度融合。他盼藉由研討會平台,在新的法律架構下探討如何拋棄傳統仲裁地的束縛,讓各地台商、陸商、境外商務活動能夠在新的仲裁法規範架構下,能多一些選項,並確實探討出方案。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王承杰表示,貿仲成立70周年,受理案件涉及170國家/地區,案件數量在國際前列。其中,涉台案件172件,且貿仲的裁決在台灣執行良好。目前共有21名在冊台灣仲裁員,未來也會擴大吸收台灣人才。而台灣方面也有吸收大陸人士仲裁員。
王承杰提出3點:一是兩岸經貿糾紛複雜、效率特別重要,希望探索將規則優勢轉化實踐的有效路徑。提供更多智慧方案,吸引更多商務主體選擇仲裁方式;二是兩岸仲裁法實踐操作上存在差異,需要兩岸專業人士打破壁壘交流,推動兩岸仲裁提職增效、仲裁服務更廣、更高;三強化數字賦能、共建國際仲裁新生態,糾紛涉及新模式、新業態層出不窮,包括AI等內容,所以仲裁也需要轉型。
大陸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在去年9月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仲裁法》,此次《仲裁法》的修訂系該法施行30年來的首次重大調整,其中引入國際通行的概念、制度及規則備受關注,力推制度型開放。
2026/02/04 13:1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3/930834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