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教練窄門,專家促檢討制度。本報資料照片
全台流浪教練多,中華民國全民羽協發展協會理事長吳宜倫認為,學校教練員額與老師掛勾,導致要以專任運動教練身份進入教育現場的門檻極高,且若發現教練不適任,也沒有退場機制,易受法規或類似教師身分保障而難以汰換,就是「請神容易送神難」局面。
吳建議,政府要讓人才流動應去考量,如何建構一個進退場機制,一位好的專任運動教練,不只要看比賽成績,更應涵蓋兒童心理學、教育知能及對學生課業發展的重視,並優先保障具備特殊成就,如亞奧運經歷的選手回流基層,避免優秀人才流失,呼籲除擴大教練員額,教練在專業領域外的教學軟實力,對基層運動員長期培訓至關重要。
北市大運動休閒管理系教授、台中市前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現行法規制度基本上在中央與各界努力下日趨健全,但專任運動教練編制確實受限於學校整體員額考量,尚無法大規模開缺,且若要採外加方式增聘,財源恐怕也是政府面臨的課題之一,但教育及運動主管機關若能合作協商,在合理合法彈性下,針對比例做調配,例如:少子化趨勢下,控留教師退休員額,調撥給體育成績發展優良的學校使用並增聘運動專任教練等。
李昱叡也建議,重行檢視現行考核制度,其中如有不適任者得輔導改善甚至汰換的機制,讓有意想要培育基層選手的年輕優秀運動教練有機會進入這道窄門,除了專任教練工作外,公部門還有許多委外營運運動場館包括國民運動中心、全民運動館、樂活運動館等,若選手退役後有面臨工作上需求,也可以協助轉介擔任運動指導師資,到運動中心或產業界服務。
李認為,有證照的體育專任教練,非僅擠向學校體系,減少待聘教練外,更能響應運動部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及發展國家運動產業的政策方向,也可以完善國家運動制度。
2026/02/01 09:0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30151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