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加碼普發每名市民新台幣6000元現金,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嘉義市長黃敏惠宣布今年1月24日、25日發放,發放對象是去年12月8日前設籍的嘉義市民。如今又放大普發6000元現金,最多可再領600元商圈夜市券。
黃敏惠表示,市府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每名市民6000元現金,發放時間點安排在今年1月24、25日,發放對象是114年12月8日(含)前設籍的嘉義市民,發放方式將會比照2021年發放振興消費金方式進行。
嘉義市除了普發6000元現金,市府端出多項「重點配套」,黃敏惠今(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嘉義市振興好康預備備,一波接一波來,一定要在地消費」,放大普發6000現金,只要在嘉義市店家消費滿2000元的發票,就送200元商圈夜市券,每人最多領600元。
黃敏惠指出,發票開立日期需於2月1日後,將從3月2日起開始兌換。
市府估算,透過2500萬元夜市券發放,可望刺激約2.5億元消費動能,帶熱商圈與夜市人潮。
2026/01/14 11:0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8079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