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邁入超高齡,北市65歲以上人口24.18%居全國之冠。此為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杜建重攝影
台灣邁入超高齡,北市65歲以上人口24.18%居全國之冠。多數高齡長者面臨租屋困境,頻繁搬遷恐增生活風險、甚至造成醫療照護及社會支持網絡中斷,議員建議市府檢討社宅租期制度,保障無子女高齡者終身居住的可行性。市府說,可能影響他人居住權益。
議員李芳儒發現,私人租屋市場中,單身、無子女且缺乏家庭支持系統者等多數高齡長者普遍面臨房東不願出租、租期短暫、要求不合理保證條件等問題,導致居住高度不穩定。他年事已高、行動與健康條件逐漸受限的長者頻繁搬遷,不只增加生活風險,也可能造成醫療照護及社會支持網絡中斷。
李芳儒直言,社宅原是政府因應居住弱勢所設的重要政策工具,但現行制度多採定期租約,租期屆滿須重新申請或參與抽籤,無子女、無其他住宅選項的高齡住戶一旦被迫退租,極可能面臨無處可去的困境。
他要求都發局調整政策方向,例如符合一定年齡、無子女、無其他住宅、經評估無適當替代居住方案者等條件的高齡長者,抽中社宅後,得採取「持續符合資格即得續住,至終身止」的居住保障機制,作為他們居住安全的最後防線。
都發局回應,北市社宅的弱勢資源分配,社會局已訂有評點機制,對於獨居長者有相對較高的評分標準,使他們可獲得較高分數、優先入住社宅,也會強化續租流程銜接、提前辦理評點招租,使長者可預先規畫居住環境。 都發局說,若已入住社宅者,租期屆滿後重新申請社會住宅,也可重新計算租期最長12年,達到間接延長居住年限的目的;若長者未獲得社宅續租資格者,則由社會局社工提供長者輔導及租屋媒合服務,協助長者順利銜接居住。
都發局坦言,針對社宅承租戶屬獨居或放寬部分長者類型延長租期至終老,可能影響其他弱勢戶及一般戶申請者的居住權益。目前北市社宅已建置統一登記平台,未來可持續蒐集社宅承租需求,後續將視整體社宅的需求情形及相關數據,檢討社宅資源分配及制度設計。
2026/01/14 16:2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26522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