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蕭美琴2025年11月7日在布魯塞爾的歐洲議會出席活動並發表演講。美聯社
衛報13日引述多名知情外交官與官員報導,中國官員近來持續向歐洲國家推銷「法律建議」,聲稱歐洲各國依自身的邊境法律,必須禁止台灣政治人物入境。受訪的歐洲外交官與外交部門人士表示,中方官員已向歐洲駐北京使館,或是透過中國駐各國使館提出交涉,警告歐洲國家不要「越過中國的紅線」。
據報導,中方接觸方式不一,有的針對單一國家,有的則以多國集體方式進行;有些以書面「外交節略」(note verbale,一種半正式外交溝通方式)提出,有些則透過面對面會晤。相關接觸發生於去年11月與12月,至少部分是為回應前總統蔡英文、現任副總統蕭美琴與外交部長林佳龍等台灣官員近期的訪歐行程。
根據衛報看到的一份外交節略,北京表示「尊重歐洲方面在制定和執行簽證政策方面的主權」,但稱一項「制度漏洞」導致台灣政治人物頻繁訪問,並引用多項歐盟法律與規範,其中包括《申根邊境法》(Schengen Borders Code)。
申根邊境法規定,非歐盟國民入境的條件之一是「不被視為威脅任何成員國的……國際關係」。知情人士指出,中方暗示,允許台灣官員進入歐洲,將被視為威脅該國與中國的雙邊關係。此外,在某些情況下,中方亦援引《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甚至建議歐洲國家仿效聯合國,禁止所有台灣人士進入政府大樓。
中國外交部未回應詢問。但該外交節略指出,歐洲國家應拒絕台灣核發的任何「所謂外交護照」,並「禁止台灣人員進入歐洲尋求官方接觸與交流,以免踩踏中國的紅線」。
照會中寫道:「中國希望歐盟機構和歐洲國家從中歐關係及雙邊關係的更大利益出發,做出拒絕台灣所謂總統或副總統(包括前任)入境的政治決定。」節略並列出其他台灣官員,並提及這些官員曾造訪比利時、捷克、波蘭、荷蘭、義大利、澳洲、德國、立陶宛、丹麥、愛沙尼亞和愛爾蘭,稱相關訪問「嚴重損害中歐關係」,並指控歐方「甚至放任蕭美琴在歐洲議會大樓發言,宣揚『台獨』分裂主張」。
挪威與芬蘭外交部證實,兩國都是收到中方相關建議的國家之一,並表示與台灣有關的簽證規定是由相關申根機構決定。英國外交部發言人則表示:「進入英國的許可完全由我們自身的法律與移民規則決定,這些規則同樣適用於來自台灣的旅客。」
我外交部表示,官員訪問歐洲「與中國完全無關,中國無權干涉」。
據了解,中方針對自2011年起施行的歐洲邊境守則提出的這些「高度具體」建議,並未被接收方視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但其中帶有警告意味的措辭,仍讓部分較小國家嚴肅以對。
2026/01/13 11:1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926185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