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名鋼鐵公司老闆阿豪(化名),長期出入酒店小姐萱萱(化名)住家,還在半年內匯款逾百萬元給對方,後來妻子發現兩人姦情,遂對萱萱提出告訴,苗栗地院判萱萱須賠償40萬元。
阿豪妻子主張,2025年4月間,丈夫結識酒店小姐萱萱,不但多次出入對方住家,還進一步發生親密行為,小萱甚至以「老公」稱呼丈夫,並互傳鹹濕訊息,內容提及「明天就可以X老公了」、「老公我在家等你,我心裡眼裡都是老公」、「那麼愛我老公,X老公一百下,現在要過來給我X」、「老公早安,昨晚被老公X了好好睡哦!」等字句,顯然兩人關係非比尋常。
阿豪妻子還說,她發現家庭財務異常後,隨即調查丈夫帳戶,赫然發現丈夫從2024年底開始匯錢給萱萱,每次金額為15萬元、31萬元及10萬元不等,每月還額外提供生活費5萬元。
萱萱辯稱,她是在一般飲食店工作,阿豪則是她的顧客,匯款是為了支付餐費及酒水錢;但法官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萱萱的確從事酒店陪侍工作,並與阿豪長期存在逾越正常交往的關係與金錢來往,已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容忍範圍,對阿豪妻子配偶權造成重大侵害。
法官認為,阿豪與妻子婚姻長達20年,考量雙方經濟狀況,以及萱萱行為對家庭破壞程度,判萱萱必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6/01/11 04:3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7932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