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今天公告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從2月14日0時起至2月22日24時止,共9天,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本報資料照片
農曆春節將屆,彰化縣政府今天公告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彰化縣計程車自2月14日0時起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初六)24時止,共9天,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若有計程車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民眾可提出檢舉。
縣府表示,彰化縣今年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收運費率與去年相同,每一車次加收起錶費50元,至於原跳表內容不變,起跳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時數5公里以下)累計60秒加收5元。
縣府提醒提醒民眾,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若有計程車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司機姓名、車號、乘車日期及時間、往返地點及收取費用等資訊,逕向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電話04-7867161)檢舉。
2026/01/11 10:0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925787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