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恐怖兒童節!桃園惡鄰拖9歲童進草叢硬上 瞎辯「第1次想試試」

桃園市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兒童性侵案!一名與被害男童住在同社區的胡姓男子,竟色膽包天,利用地緣之便將鄰居9歲男童拖往草叢性侵得逞。當時有鄰居機警目擊並錄影存證,成為定罪鐵證。儘管胡男律師試圖以身心障礙為由請求減刑,但法官因胡男當庭供稱「這是第一次嘗試」,認定其思緒清晰、無精神異常,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4日正值兒童節,本該是孩子快樂玩耍的日子,當天下午,胡男見鄰居9歲男童獨自在門外嬉戲,竟萌生歹念,將孩子誘騙並強拉至附近的空地草叢深處性侵得逞,所幸附近居民驚覺草叢有異,當場錄下犯案過程並立即報警,警方於當晚持拘票火速將這名惡鄰逮捕歸案。

審理期間,胡男委任律師主張其為身心障礙人士,辯稱精神辨識能力低下,請求法官援引《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然而,胡男在庭上的供詞卻狠狠打臉自己。他不僅清楚坦承犯行,甚至語出驚人表示:「這是我第一次嘗試性行為,已經在反省了。」為了求輕判,他更向法官喊話:「我想和解,如果放我出去工作,我每個月可以分期還他們1萬或2萬。」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為,胡男能清楚陳述犯罪動機與細節,明確知悉被害人為未成年男童,顯示當下並未受精神障礙影響。法官痛批,胡男為滿足私慾,造成年僅9歲的男童身心蒙受難以抹滅的陰影,惡性重大。考量男童母親堅決拒絕和解,法官最終駁回減刑請求,依對未滿14歲男童犯強制性交罪,判處胡男7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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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8:2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79611&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