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一堆老司機做錯!換車道「有打燈」也被罰3000元 法官親曝開罰標準

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只要有打方向燈就保險了嗎?答案恐怕讓不少駕駛大感意外。日前一名駕駛行經台61線快速公路時,雖有打方向燈,卻因燈號未「全程閃爍」直到車身完全入線就提前熄滅,遭後方車輛檢舉開罰3,000元。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終遭法院判決敗訴,法官明確指出,方向燈必須顯示到「這動作結束」為止,否則就是違規。

切車道燈號「提前熄滅」 法官:須閃到車身完全入線這起案件發生在桃園市大園區台61線路段。該名駕駛主張變換車道前已提前打燈提醒,且過程中未造成危險,質疑裁罰過重。然而,法院審理後指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變換車道時,方向燈必須從車身開始偏移起持續閃爍,直到「四輪完全進入新車道」為止。法官勘驗畫面發現,該車在壓線過程中燈號數度熄滅,並非全程持續顯示,認定違規屬實。

國道快道罰金3000起跳 「點一下」就關算違規究竟方向燈要打多久才合法?法規強調「全程使用」意指從準備跨線開始,到車輛完全進入新車道、回正後才能關閉。若僅在切換瞬間「點一下」,或在車身尚未入線前就熄燈,皆屬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般道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處1,200元至3,600元,若是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罰鍰則提高為3,000元至6,000元。

國道陷阱多? 警廣宣導:開始到結束都要打好打滿類似案例在網路上也引發熱議,日前也有網友在Mobile01交流經驗,直呼「方向燈到底要亮多久?」對此,專業網友點出關鍵「四個輪子都進入新車道才算完成」、「國道時速快,燈號是給後車的保命符」。交通部也多次重申,《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明定,轉彎或變換車道必須「全程」使用方向燈,若只是短暫閃幾下就關掉,依法就是違規,駕駛人千萬別跟荷包過不去。

2026/01/11 15:5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7954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