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名葉姓廣告公司老闆,先前特別照顧1名妙齡女員工小萱(化名),他還認對方為乾女兒,卻趁兩人驗收實品屋時,試圖硬上小萱未遂;台南地院認為,葉男行為明顯違反女方意願,而且態度惡劣,毫無悔意,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重判葉男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葉老闆與女員工小萱互動良好,還認對方為乾女兒,當天兩人前往中西區1間實品屋驗收,並一路檢查到臥室時,他強行拉開小萱衣物,並伸手襲胸得逞,小萱嚇得逃進浴室,仍遭葉男強吻胸部;後來兩人來到客廳談話時,葉男強行脫掉小萱衣物,並試圖硬上對方,但小萱奮力反抗,葉男才沒有得逞。
小萱證稱,事發當時她一直高喊:「不要」,葉男則回:「一次就好」,她把葉男當長輩看待,並無任何男女情愫;葉男辯稱,兩人早已曖昧多時,小萱還透過「包養網站」暗示兩人關係。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葉男提及「我是畜生」、「全死了」、「我就已經做完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等字句,顯然全是他自作多情;根據驗傷報告顯示,小萱肩膀、胸部、腰部及膝蓋等部位有抓痕及瘀青,與她供述內容吻合,因此法官採信小萱證詞。
法官認為,葉男身為公司老闆,還是小萱的長輩,原本應該善加保護,卻利用職權及信任,施以強暴性侵未遂,對小萱身心造成重大傷害,犯罪情節嚴重,而且毫無悔意,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葉男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2026/01/10 04:3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7895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