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越南的小美(化名)11年前嫁來台灣,原以為找到幸福,但同鄉的小玉(化名)卻勾搭上丈夫阿力(化名),阿力甚至拋家棄子,還向小美拿錢養小三。小美氣不過憤而求償30萬元。新竹地院竹北簡易庭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玉應賠償25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美2014年嫁來台灣,婚後育有一子,原本家庭生活美滿,但阿力在2年前認識同為越南人的小玉,兩人進而交往、同居,阿力甚至還替小玉租了一間房,開銷卻要小美支付,小美賺錢要養家還要替丈夫養小三,內心痛苦不堪,因此向小玉提告求償30萬元。
小玉辯稱,知道阿力已婚,租屋處是阿力協助承租,讓她和弟弟一起居住,阿力也會來過夜,兩人曾發生4、5次性行為,但現在已經沒有交往,她也沒有錢可以賠償。
法官審酌,小玉的行為顯然已經侵害到小美的婚姻關係,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情況等因素,最終判小玉應賠償2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2026/01/06 16:2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77093&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