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震驚全台的新北國中生少年割頸案,乾哥為幫乾妹出氣,拿出預藏的彈簧刀刺殺楊姓同學,楊生搶救多日後宣告不治。今(23)日高等法院做出二審判決,對涉案的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以殺人罪,遭判處12年與11年徒刑。儘管與一審的9年、8年相比,二審已遭判更高的刑期,但被害者的家屬聽到判決後仍怒斥:「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少事法是什麼惡法啊?」
●新北少年割頸案23日宣判 「乾哥乾妹」分別處12年、11年有期徒刑
2023年聖誕節當日,就讀新北土城區某國中的郭姓乾哥為了替林姓乾妹出氣,到楊姓被害者的班級理論並發生口角,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過程中郭姓乾哥拿出預藏的彈簧刀攻擊楊生,其當場因失血過多而失去意識,送醫後緊急裝上葉克膜搶救,仍於26日晚間宣告不治。
事件爆發後,網友對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進行地毯式的網路肉搜,有網友更發現林女在Instagram限時動態寫下「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引起社會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關注與疑慮。
◇2024年5月,新北地檢署分別依殺人罪起訴行凶的郭男與林女。
◇2024年9月30日一審宣判,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郭男9年有期徒刑,涉嫌教唆的林女8年有期徒。
◇2025年12月23日二審宣判,臺灣高等法院改判郭男有期徒刑12年、林女有期徒刑11年,全案仍可上訴。
●被害家屬哭喊:少事法都在保護加害者
楊生父親23日到場聽取二審宣判,受訪時表示「沒辦法接受這種判決」,怒斥2名加害者根本沒有跟家屬道歉過,都是在法官引導下才道歉。
楊父對二審的判決感到痛心,在鏡頭前聲淚俱下,不僅是失去兒子的痛,更是源自於法官對加害者寬容的不理解,痛哭表示「少事法是什麼惡法啊?」
也提到法院不斷說2名加害者「有教化的可能」、「需要再更久一點的教化時間」,但這句「更久一點」換來的卻僅是12年的有期徒刑,直言「過了三分之一刑期,也就是4年就可以假釋,出來還不到18歲,還可以繼續殺人」。
楊父更點出《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漏洞,表示案情調查的過程中,他們全家的個人資料都詳細地讓加害者知道,但因為《少事法》保護加害者,他們甚麼都不能看,結果他們的資料卻毫無遮蔽地讓加害者知道,痛批「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被害者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
楊母痛心表示,小孩的生命就這樣子沒有了,還要談什麼修復式司法?「我的孩子命都沒有了,要怎麼修復啊,怎麼把我孩子的生命修復回來?」
●什麼是《少年事件處理法》?立法目的一次看懂
➤少事法立法宗旨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台灣專門為「少年」所設計的法律,考量到青少年犯罪原因與成人的不同,青少年身心發展尚未成熟、易受外界誘惑或影響,再加上可能來自於已失去教育功能的家庭,期盼給予青少年「教育」、「改正」的機會。少事法的忠旨是「以保護、教育、輔導、矯正為核心,促使少年回歸社會,而非以刑罰為主」。
➤「少年」定義是幾歲?2019年修法後有哪些改變
2019年修法前「7-18歲的未成年行為人」都被視為少年,但2019年《少事法》修法後,將「少年」年齡範圍縮短為12至18歲之間的未成年青少年。
7至12歲犯錯的兒童則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理,以「教育輔導」以及社福體系,代替刑事司法處理方式,從根本上解決兒童所遇到的問題。
➤少事法處理哪些案件?案件涵蓋範圍
適用於《少事法》處理的事件分為「少年保護事件」和「少年刑事案件」2大類。
◎少年保護事件
案件多屬於較輕微的犯行,以「保護」性質的處分為主,檢察官不會介入這類型案件的處理過程中。主要是預防少年的行為進一步惡化,提供必要的幫助與支持。
◎少年刑事案件
多為犯重罪、情節嚴重的案件,檢察官也參與案件的偵查與審理,根據《少事法》的規範,用於保障少年犯受到與成人不同的特別保護措施。這類案件的犯罪情節通常都較嚴重,處罰方式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
簡單來說,少事法保障青少年在犯罪後有「重新來過」、「再相信他一次」的機會,且除非涉及殺人或重傷害等刑事案件,其餘像是吸毒、打架鬥毆、偷竊、持武器傷害等案件,僅會視情節給予警告、管束、感化教育,不會讓犯罪少年直接入監。
➤不會留下前科、可假釋?少事法給少年的「第二次機會」
此外,為保護少年的隱私權,並提供他們重返社會、重啟人生的機會,根據《少事法》第83條之1,一旦少年的處分確定並完全執行後(保護處分完畢後3年),相關資料將會被塗銷,均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也不會留下任何記錄,言下之意,少年將不會留下任何的「前科」。
再根據《少事法》第81條,少年犯遭判刑後進入少年矯正學校,過一定時間後,可依照不同刑期得以假釋。
◎判處無期徒刑者:進入矯正學校7年後,得予假釋。
◎判處有期徒刑者:執行三分之一的刑期後,得予假釋。
●台灣近年未成年犯罪致死案例回顧 少事法真的有效嗎?
回顧近年,台灣未成年人犯罪,甚至害人失去生命的案件。
➤台中沙鹿17歲少年狂砍女友31刀
2025年9月,台中沙鹿發生命案,17歲少年懷疑18歲女友劈腿,持30公分長刀當街砍殺女友,短短44秒內狂砍31刀奪命,事發後遭少年法庭依法裁定收容。
➤北市內湖15歲少年無照駕車 撞進小吃店「釀3死2傷」
2024年10月,年僅15歲、沒有駕照的少年偷開外公的車,上路僅5分鐘就高速撞進內湖一間小吃店,共造成3死2傷。日前法官認定其「犯罪情節重大」,依《少事法》第27條裁定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全案正式從少年保護事件升級為少年刑事案件。
➤新北淡水17歲少年「替老爸出頭」13刀殺死 二審仍判9年半
2024年5月,新北淡水工程行因金錢糾紛吵架,陳姓老闆的17歲兒子為了替老爸出頭,竟拿出折疊刀狠刺李男13刀致死,陳子一審被依殺人罪判9年6月,二審遭駁回,仍可上訴。
●位居第一線的社工怎麼看?「犯罪少年根本不怕少事法」
曾任職於地方少年輔導委員會2年、已有7年社工經驗的L姓社工,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表示,看到新北割頸案二審宣判的新聞,痛批《少事法》所強調的「給機會」,被部份犯罪少年解讀成「做錯事也不會怎樣」。
社工更提到過去所遇到的少年犯罪,「犯罪少年根本不怕《少事法》」,且在缺乏實質制裁感受下,法律教育與矯治功能形同被掏空。儘管社工已經努力給予少年輔導,但再犯率一樣很高。
更提到,犯罪少年複雜的交友圈,以及「不作為」的家庭環境,都會把犯罪少年再度拉回複雜環境中,即便社工給予再多的輔導和資源,「也比不過朋友的一句話,朋友一句話大過天」。
同時,她也點出在《少事法》的保護下,法院相當包容少年,就曾碰過犯罪少年涉及「多次」的吸食毒品案件,或是涉及聚眾鬥毆、使被害者嚴重傷害等案件,「但法院也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多數僅是裁定保護管束,除非少年有多次犯罪紀錄、涉及情節稍微嚴重的案件,少年法官才會裁定「較具有嚇阻力」的感化教育。
●無差別保護下,誰來保護被害者?
社工感嘆,《少事法》無差別的「保護」,不僅是讓第一線社工承受高度耗損,更讓被害人及其家屬對司法與保護制度失去信任,也與《少事法》想「保障少年健全成長、協助其回歸社會」的立法初衷,形成嚴重的落差。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2025/12/23 23:1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9743&utm_campaign=viewallnews





